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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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sugihara 10:44 AM 10-15-15
作者: chitkan:
老老實實
預左佢一定拉埋曾健超落水
曾健超淋水比人拍低哂,差唔多無得走
反而七警肯定會打技術問題
黑暗環境,被人按係地下,認唔認得犯案者
證人有無被網上、傳媒資訊影響
其實有D難道
最後可能睇陪審團咩色絲佔多
老實呢樣真係最惡頂...
地方要睇個官咩色,終審就睇7個係咩色,根本痴線
聽聞紅van司機同公安開拖之後佔緊旺?
仲未出胡椒粉~好失望
小小事就佔路正廢青
潮聯呢?還他們公路使用權吧?
小巴佬正廢青!阻著小巴佬搵食,小巴佬無辜架嘛!(?)
由手機版發出
咁唔得架
司在車上飯,警在車下抄,本是同字頭,阻路何太急
knight-philip 01:00 AM 09-10-15
今次聽閒這班不是潮聯,很多都是個別經營的單頭車
有些甚至在佔旺期間有份義載佔旺人士的
有時抽水不要抽太快跟車太貼
KENSNAKE 09:02 AM 09-10-15
為政治服務而家要找數。
怪物養大左被咬了 。
作者: KENSNAKE:
為政治服務而家要找數。
怪物養大左被咬了 。
會不會係潮聯要警犬找數,搞其他車炸
咁就可以食埋
呢啲無勢力分佈圖都好難理解
如果警犬真係老屈,咁就唔同講法喎
指示威者襲警 警長同意作供時誇大案情
作者: :
一對男女被指於今年3月初,參與「光復元朗」的反水貨客行動時,涉嫌分別用腳踢替內地旅客開路的警長及「搶犯」,兩人今分別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涉案的警長在作供時,指開路期間感到被踢小腿,轉身看到有粉紅色波鞋再踢他,從而看到女被告,而當他警告女被告時,女被告再正面踢其腳踁。惟在辯方於庭上播放當日的片段並盤問警長時,警長承認沒有觀察到女被告有正面踢他,他同意有誇大案情。
警長邱敬文續指,他同意自己在主問時誇大案情,但沒有講一些他沒有見到的情況。
兩被告陳佩瑩(16歲)及鄺健成(18歲)。警長供稱,當天是聽到兩名內地旅客呼叫「救命」,於是上前趕開人群,替兩人開路。及後當日他拘捕女被告時,身邊有很多示威者湧上,次被告更攬著女被告阻止他拘捕,於是他邊拉著女被告背包的肩帶,一邉5度施放胡椒噴霧驅散人群,事後他在警車上主動替兩中椒的被告清洗。
好文采
求其捉條友當交數
幾時學左咖啡杯咁月尾交數捉人
LoliMoe 06:04 AM 09-18-15
港豬
豬丫嘛, 咪畜牲囉
身後事都望到<-呢句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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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眼都係眼
kantokufan 12:18 AM 10-08-15
用政府一套得3萬人仲有果700幾萬一定係唔支持
一 like 左佢個 page ,真係 ip 都唔洗 check,度下角度就知你住邊
由手機版發出
knight-philip 02:58 PM 10-12-15
其實我想問幾時先要執好個亂CODE的版面...?
我都唔明是但搵兩件食左佢,有幾難
之後就無人理,到時升埋職都無人知
TEST.
暗角七警料今被控傷人 最高囚3年
作者: :
去年佔中爆出七警暗角打鑊事件,至今剛好一年。警方及律政司經過一年時間的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採取檢控行動。據悉,涉案的七名警務人員將於今日被落案起訴涉嫌傷人罪,料會獲准保釋外出,最快周五或下周一提堂。
記者:謝明明
去年10月15日凌晨,七名便衣警員在金鐘龍和道,涉嫌將佔中示威者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拖至暗角毆打,被傳媒拍下經過,令全城譁然。警方於10月16日將涉案人員停職調查,至去年11月26日警方以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拘捕該七名涉案人員。
不過,警方一直拒絕披露涉案人員身份,只肯透露涉案人員包括兩名督察級和5名初級警員。據悉,警方會在涉案七警於今日返回警署報到時,正式落案起訴涉嫌傷人罪。消息稱,該案最快本周五或下周一提堂,七警會獲准保釋等候提堂。
據了解,律政司提出以傷人、襲擊相關罪名提出起訴,包括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或傷人。其中普通襲擊性質最輕,最高監禁一年;後兩項罪行須證明受害人身體有明顯損傷,並由被告毆打所致,兩項罪名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但傷人罪訂明一旦罪成並判處監禁,便不得改判緩刑。消息稱,警方認為控告七警涉嫌傷人已是很重的罪行。
根據《警隊例條》訂明,總督察或以下職級警務人員停職時,可按警務處長就每宗個案所作指示,獲准支取不少於其薪金半數的部份薪金,直至相關人員被定罪為止,換言之,七警一旦被落案起訴,仍最少可獲支半薪。
有薪大假
yeah yeah 09:35 AM 10-15-15
作者: david:
暗角七警料今被控傷人 最高囚3年
有薪大假
出返黎大把藍絲請佢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