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電單車逆綫爬頭 撞傷法國女涉危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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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休班警員駕駛電單車沿灣仔道東行時,疑為「爬頭」切綫至西行綫,並逆綫向東行,其後撞傷一名穿過兩車過馬路的法國籍婦人,致婦人右小腿骨折、右手肘擦傷等。警員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星期一受審。控方陳詞期間,數次將「傷者」誤讀作「死者」,法官李慶年不禁著律師「慢慢嚟」。
控方在區院讀出開案陳詞,除了將「傷者」誤讀為「死者」外,亦將涉案電單車誤讀作「私家車」。
控方指,被告何蔚貽於去年12月5日晚上約7時37分駕駛電單車,於灣仔道136號對開的馬路,撞傷35歲女事主Benazet Virginie Andree Ida。意外後事主先後被送往律敦治醫院及東區醫院接受治療,同月11日她要求回法國接受治療。事主現仍在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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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係條鬼婆亂Q咁過馬路啦,架電單車有咩損毀應該反告條鬼婆要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