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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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歷史,香港《基本法》既前身係西藏《十七條》,當時西藏《十七條》又係鄧小平有份主理
站在中共既立場,昆西藏簽《十七條》話俾西藏自治,只係為中共取得時間,等西藏入局後可以為所欲為
中共和鄧小平,同西藏簽《十七條》許諾西藏自治既時候,根本就不打算遵守,簽呢D條約,對中共和鄧小平來說,只係昆對手放下武裝和心房,入陷阱既手段,一開始就已經係打算等對手入陷阱後就獵殺。
資料補充
而家既國師=以前司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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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良知是需要付出成本和代價
珍惜為你的自由而走上街頭抗爭的人
此篇文章於 08-05-16 07:05 PM 被 某F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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