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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8-18-16, 09:18 AM   #332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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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召集「響應」選管會舉報制建泛民齊違基本法

引用:

港獨派被選管會剝奪參選立法會資格,一班有心人翻查各派別獲准入閘的候選人資料,發現其言行和政綱均與基本法條文不符。他們遂在facebook成立專頁集合網絡力量「響應」選管會集體舉報,要求覆核其他參選人是否真切擁護《基本法》。專頁管理員之一、首投族Herman揚言不擔心所有候選人「攬炒」,「反正冇足夠選擇畀香港人,選到出嚟都冇用」。
20歲的Herman是浸大歷史系學生,今年9月將首次投下立法會選舉一票。他早在香港民族黨參選人陳浩天遭取消參選資格時,已和數名友人籌備成立facebook專頁,當中有大學生亦有教師。後來本土民主前線參選人梁天琦遭逢同一命運,再加深其信念,「選管會要以言入罪,我哋就配合佢」,目前透過專頁「響應選管會:禁止所有違反《基本法》人士參選」召集3,600多人,部份網民表明已響應舉報。

Herman舉例稱,工聯會王國興多次強調反對立法會議員在大會點人數,涉嫌與《基本法》就立法會開會人數下限的規定相左;鄉事派侯志強提倡「取消」丁權,涉違反《基本法》保障新界原居民的傳統合法權益的條文;工黨李卓人與多名泛民議員曾表態力拒23條立法,又高呼結束一黨專政,也與《基本法》條文相違背;普羅政治學苑黃毓民更曾公開焚燒《基本法》,是否真誠擁護值得商榷,「選管會冇理由只著眼喺第1條(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份),其他150幾條呢?」

他們早前又去信全體候選人,要求就是否支持23條立法和是否支持取消丁權表態,再交選管會核實,如不表態相信選民也會看在眼裡,按此決定投票意向。

法政匯思召集人梁允信認同,上述舉報行動可凸顯選管會選擇性確認提名的荒謬,或有助成為將來提出選舉呈請的理據,「我睇唔到有合理理由,點解有啲可以,有啲唔得」。他指選管會曾稱候選人港獨主張涉「根本性牴觸」基本法,但立法會條例根本無分辨何謂「根本性牴觸」與「普通牴觸」。

選管會沒有回應接獲多少宗上述舉報,只稱選舉主任所作出的決定,並無法定職權,強調選舉主任是根據相關法例和所有資料,決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事務處則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損舉煮妊:[LOOP]我說了就算[/L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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