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疑於庭內影相女子今再向官掟銀仔 「畀著第二個放火燒你」
引用:
一名女子疑因工傷案被判敗訴,繼上次涉在法庭影相後,今早到高院第4庭突向三名上訴庭法官掟銀仔,但未有人被擊中,銀仔散落法官枱上,該名女子隨即被庭內的保安帶走。據了解該女子姓賴,有一宗案件的上訴被駁回,她疑為此向法官發洩,事後她以廣東話向執達吏投訴「做官點可以咁架」,又謂「畀著第二個放火燒你」。最後女子被帶上警車離開。
【更新】
年約51歲的賴於本月14日在一宗販毒案旁聽,主審法官為潘兆童,賴疑於開庭前在公眾席舉起手機狀似拍照,司法機構最終報警。(詳見另文https://bit.ly/2MEWEA5)
轉場到38庭向另一法官「伸冤」
今早在第4庭列席的法官分別有麥機智上訴庭副庭長、麥偉德上訴庭法官及彭偉昌上訴庭法官,原定今早處理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囚16個月的上訴申請,但因掟銀仔事件後現已休庭。事件已報警處理。
上訴庭下令賴不得再進入第4庭,賴跟著便走到其他法庭「伸冤」,她到到第38庭,一見到司法常務官龍劍雲便哭著說:「有嘢想同你講」,龍官即打斷她,說現正處理其他案件。
及後姓賴女子稱她的案件首次提訊在龍官席前,而其後法庭判她敗訴,更每堂要支付20萬元訟費。她提出上訴,但遭法庭駁回。她稱案件有欺詐成份,但法官及上訴庭法官不理會,她認為法庭有不公平,問龍問可以怎樣做。
龍官回答她,法院有一個無律師代表人士詢問處,應可幫到她。賴指已找對方,她一再指案件有刑事成份,應有人處理。龍官重申自己無權處理,又問賴「你嚟搵我做乜」。龍官最後宣布退庭,賴步出庭外即遭警方截停。警方及後將她帶上警車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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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真係咁著急要拖跨法庭內不准影相呢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