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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5-11-15, 12:09 PM   #686
歌絲˙暮斯
The One
一擊格神
 
註冊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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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6年前,6歲的陳柏宗聽從長輩指示,將舅母認作生母,取得居港權來港生活、成長。中學畢業後,他在一家酒樓辛勤工作,今年初跟女友結婚,準備迎接小生命來臨。但他兒時騙取居港一事終被揭發。結婚當日,入境處要收回其身份證,現正面臨被遣返。他直言已被香港同化,無法回到「強國人」的國度生活,希望入境處運用酌情權准他留港。

今年21歲的柏宗,與22歲的新婚妻子吳家喬一同受訪問,訴說自己在港成長經歷。陳柏宗原不是姓陳,原叫彭澤鉅。1999年6歲的他按長輩指示,將陳姓的舅母認作是生母,自己也跟對方家庭改名換姓,以「陳柏宗」身份成功取得單程證來港定居。

陳柏宗從此在港接受教育、成長,漸斷去與內地的聯繫。他會形容內地人是「強國人」,與不少港人一樣,對「強國人」隨地吐痰、不愛排隊等文化極看不慣。「大家生活方式根本唔同,要我返內地等於送我去死!」他說自己已在港落地生根,中學畢業後在酒樓找到一份穩定工作,月入1.7萬元,今年初與女友結婚。

兩人的婚禮在連串憂患下舉行。原來約在兩年前,其舅母夫婦以虛假資料為柏宗申請單程證的事件被揭發,今年3月入境處向他發信,要求他在3月底前交回身份證,交證大限當日,正值他舉行婚禮的日子。

4月開始,入境處向他發出一封擔保書,他每隔4周要到入境處報到一次,因身份證已被沒收,現已不能工作,家庭經濟陷困。更大的難題是,8月孩子出世後,爸爸可能已被遣返內地。他昨向記者指6月再到入境處遣返組報到,之後很可能要離港。柏宗承認自知兒時以欺騙手段來港是觸犯法例,但他強調,「錯係有錯,但呢個錯,並唔係當時只得6歲嘅我可以有能力阻止」。

他指自己已在港落地生根,原有穩定工作可服務香港社會,亦不希望與孩子骨肉分離,希望入境處處長運用酌情權准他留港。入境處發言人指不評論個別案件。內地居民如欲來港,應按內地法規循合法途徑向內地公安機構申請。發言人續稱在遣返有關人士前,入境處會審慎考慮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和相關因素,包括人道及恩恤理由等才作決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50511/53724501
巧橙橙 lor
恩公豬 lor

認真, 呢單左中右我都唔識分

原則上根據文化價值觀黎區分, 應該當佢係香港人, 但毒果有鋪大中華癮. 諗野複雜 d, 小心 d 好.

兼且17k 19 歲仔就咁快泵大人個肚 , 呢 d 招數同大肚坐飛機真係差唔多.

此篇文章於 05-11-15 02:43 PM 被 歌絲˙暮斯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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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主題: 其實D支那種既身體構造係唔係特別D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