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氣槍以馬騮作活靶被控 休班警辯稱只射石頭
引用:
休班懲教員於今年3月27日,發現一名休班警員在金山郊野公園公眾停車場,疑用氣槍射居於公園內的馬騮,遂報警將對方拘捕。休班警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以及狩獵受保護野生動物的交替控罪,他今在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警誡下他稱自己只是用氣槍射石頭及樹。
被告鄧正言(40歲),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以及狩獵受保護野生動物罪。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27日在長沙灣金山郊野公園公眾停車場外,殘酷對待、在沒有特別許可而故意干擾一群受保護的猴子。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案件將於9月27日再提堂,裁判官提醒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要咨詢法律意見,指兩罪的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元、監禁3年,以及罰款10萬元、監禁1年,及後准許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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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馬騮->老孫->石猴->石頭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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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於 08-17-16 12:29 PM 被 david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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