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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06-21-18, 01:23 PM   #29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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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法庭上偷拍歪風 下月起涉陪審團案件旁聽人士需關電話

引用:
因應近期多宗案件審訊期間都發生有旁聽人士用手機偷拍的事件,司法機構宣佈由7月19日起,旦凡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包括民事、刑事及死因裁判法庭,都禁止在庭內使用手提電話或其他有攝影或錄影功能的器材,只有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部門人員以及於法庭內指定範圍旁聽的傳媒將會獲豁免。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禁止在未獲准許下於法院處所內進行攝影及錄影是一項重要的保障措施,確保陪審員不受干預、壓力或分散他們注意力的事情所影響。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發出《在涉及陪審團的法庭程序中於法庭內使用流動電話及其他器材》的新實務指示,該指示列明法庭使用者在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中,於庭內使用被禁止的器材的限制。實務指示訂明,無論法庭內是否正在進行聆訊,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否則法庭使用者在該法庭內必須完全關掉其所有被禁止的器材,並將之放在其袋子或口袋內,否則必須放進法庭提供的袋子內。


針對有人在法庭內違規拍攝,發言人稱司法機構最近已實施一系列加強支援措施,加強提醒法庭內禁止攝影等規定,包括在開庭前作出公佈、在當眼處張貼更多通告及標示,並會在需要時增派保安人員,以監察有關情況。


本港法院近年成為內地自由行旅客新興的「另類」景點,網上甚至有旅遊攻略教人如何到法庭聽審,亦有內地網民將在法庭上偷拍到的相片放上網。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內地女子唐琳玲上月就到高等法院旁聽佔旺清場藐視法庭案時,用手機偷拍庭上的相片並上載至微信,被判定判藐視法庭罪成判監7日,兼要支付19.7萬元訟費,結果她沒有賠償訟費就已遣返內地。


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出席立法會答問環節時就被議員追問港府如何向拖欠罰款的內地旅客及本地學生「追數」,林鄭稱要保障公帑,但又要考慮會否為某部份人帶來很大困難,以及追數成本問題,聲稱自己「好願意親自睇下個問題」。
會唔會O係死線前引O黎一大班支那油嚇去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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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 CC:Morphus X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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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主題: [傻人發現] 【佔旺案庭內拍攝】唐琳玲建議法庭處理重大案件,可以公開廣播,又指公眾可透過此舉,充分了解法庭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