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至今我有個問題想問
究竟股東有沒有責任/義務去維持公司的正常運作?
之前跟人討論有關借錢一事
朋友認為股東以個人名義借錢給員工,只能夠說是"度縮",是衰,是道德方面的問題(他們所謂"都蝕了這麼多錢,沒理由股東還要借錢給公司這萬一清盤根本拿不回來的無底深潭吧")
卻沒有任何其他問題
他們的想法就似讓座一樣,就算不讓,我們都不能夠亂責罵對方,因為是把自身價值觀強加在他人身上
所以其實股東都沒有責任出手幫公司嗎?
有賺的時候可以出聲影響公司政策,有蝕的時候就可以抽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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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問題因為OT了可以不答
究竟我們這社會要到如何的荒謬才可以"什麼都不可以罵,因為他們沒犯法,罵他們的話只是道德判官"
甚至其實以此logic...大陸那些見死不救我們都不可以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