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提供量刑指引 控方建議囚24至30年
引用: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保釋續審在即,法官早前表示控罪的刑期長短會影響其保釋決定,要求控辯雙方提供量刑的指引,結果雙方得出相差一倍的刑期建議,辯方指何志平罪成的監禁刑期應介乎12至15年,控方則指監禁刑期應為24至30年。
法官在早前的保釋聆訊中曾提出,如果何志平面對較長的刑期,會直接增加其潛逃風險,不過在上一庭,控辯雙方分別挑選不同的案例去解釋刑期長短,令法官缺乏客觀標準作決定,於是她要求控辯雙方按照法例計算何志平一旦成後的「罪行級別(offense level)」,以得出他面臨的刑期範圍。
刑期級別考慮控罪嚴重性、被告案底、賄款金額、受賄對象、及被告在案中角色等因素。控辯雙方今日都就刑期提交文件,但雙方就個別法律條文的引用有分歧。辯方得出何的罪行級別為34,刑期介乎151至188個月,即約12至15年,遠較辯方在上一次聆訊中所指的3至5年長。
控方認為何志平在案中屬主謀,結果得出的罪行級別則為40,監禁刑期介乎292至365個月,即約24至30年;罰款金額則介乎5萬至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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