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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10-17-18, 07:12 AM   #1032
david
Th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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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遭警箍頸後傷重亡 案件主管稱以為是獨居者未有通知家屬

引用:
65歲的士司機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被捕帶上警車時遭警員箍頸及扯高離地,頸椎移位,留院一個月後不治。當日的案件主管今午作供稱,的士司機揚言「老婆走佬,我得一個仔」,但當被要求提供兒子資料時,司機突然情緒激動,大叫「唔好搞我個仔」,其後不再理睬他,故案件主管以為司機是獨居者,以致未有通知家人。他不諱言當司機的「真家人」到警署找他時,他感到驚訝。不過,代表司機家屬的資深大律師質疑案件主管只是為了掩飾下屬犯錯而「作古仔」。

現已退休的警署警長林國華表示,他於案發當時是油麻地警署報案室值日官,負責看管夾萬及其他案件的疑犯,並要與下任值日官接更後才能離開警署。




林供稱,同袍起初指司機僅手腳擦傷,林以為司機可於短期內可出院,並返回警署協助調查。但至事發兩日後,司機仍留院,他認為情況不尋常,故同日親自到伊利沙伯醫院,處理司機的保釋手續。




其間林曾向司機查詢其家庭狀況。司機提供電話號碼及住址等個人資料,又向他稱「老婆走佬,我得一個仔」;但被問及兒子資料時,司機情緒激動,大叫「唔好搞我個仔」,之後閉上雙眼及嘴唇,不再理睬他,他也沒再查問下去。




林表示,由於他以為司機是獨居者,故此沒派下屬到司機住處找其家人。當同月15日晚上,司機的妻子及兩名女兒在警署與他會面時,他對司機擁有妻女一事感到有點驚訝,更將司機與他的對話轉告司機家人。




代表司機家屬的資深大律師直指,林因知道司機受重傷,為了掩飾下屬犯錯而「作古仔」。林不同意大律師的說法。




代表警務處及消防處的大律師問林,究竟有沒有指引要聯絡被捕成年疑犯的家人,林回答稱沒有,更指疑犯有時更會反對聯絡家人。




事發於2012年11月11日晚上近10時,死者陳輝旺(65歲)在西隧行政大樓附近遭警方拘捕,同晚送院,同年12月12日死亡。研訊周四繼續。
這不就是以頸襲警嗎?

正當防衛致他人死亡應該無得告O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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