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david
退黨都唔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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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2017.gov.hk/tc/liberal/faq.html
《基本法》並無明文規定行政長官可否屬於任何政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容許政黨成員競逐行政長官,惟須在當選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公開作出法定聲明,表明他不是任何政黨的成員。另外,當選人須向選舉主任提交書面承諾,表明他如獲任命為行政長官,則在他擔任行政長官的任期內他不會成為任何政黨的成員,或他不會作出具有使他受到任何政黨的黨紀約束的效果的任何行為。
so far 袋巾同AV仁當年入左閘選都未洗退, 何況毒瘤連入閘都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