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十一月
冇刪除,但強行改了為隱藏囉。咁係唔係侵犯了出post者的自由呢?
當然,假如出post者真係違反版規,我會覺得管理員做得好。
但事實係人地冇違反喎。而從出post者的回應 #4睇得出佢都覺得係無理投訴。
所以我覺得板規應該清晰列明邊D情況一定要隱藏劇透,邊D情況可以不隱藏劇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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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上面既ADMIN基本上係可以自行EDIT,出POST者既自由係可以唔出POST。
畢竟FORUM唔係真正公共地方,實際有OWNER既。
其實真係唔駛同你講法治。
當然,出師無名就好易玩殘自己,一切都先小人後君子,遊戲會易玩好多。
比起版規,在下覺得加返聲明就夠,例如:
建議「劇情討論」使用隱藏內容又或者另外劇情討論主題,為保持良好討論氣氛,本區不排除會因應狀況而作出酌情處理。
之類…其實開FORUM都係想大家有地方HEA傾幾句,有共識就夠。
BTW,在下冇興趣為投訴人解話,不過
「套戲出咗只係一星期,就已經有人唔加tag將劇透赤裸裸地展示出嚟。」
係唔係大話就真係見仁見智,首先佢唔係講「未夠一星期」而係「出咗一星期」,唔夠兩星期之下又好似唔係太大問題。
當然,可以肯定佢冇參詳過劇透指引…
脷伸:在下都冇留意過